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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外国人在华就业须有合法手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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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07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
外国人在华就业须有合法手续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日前在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河北、广东、北京等地的采访中发现,有一些外国人在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谋职就业。对此,记者近日走访了我国专司在华外国人事务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有许多外国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应聘到中国任职或就业,也有应聘到中国讲学、考察或从事经商等活动的。他们在华期间,绝大多数是遵守中国法律的,我们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也积极在办理入境、居留手续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各种方便。但是近来我们也发现,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非法雇佣外国人的情况。受雇的外国人,有的是已毕业或退学但仍滞留中国的原外国留学生,也有一部分是邻近国家的女青年。据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调查了解,他们在中国所从事的活动,大部分与其申请来华签证时申报的事由不符,有的准予在华停留的期限已过,但仍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已在华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停止这种非法就业的行为。同时,他也提醒国内的一些雇佣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得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雇佣来中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以及未取得居留证件和未经中国政府劳动部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国人。
今后,无论是外国人申请来华就业,还是企事业单位聘雇外国人,均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非法,对此,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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