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引进竞争机制 改革人事制度我国1995年前全面推行公务员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0
第1版(要闻)
专栏:

引进竞争机制 改革人事制度
我国1995年前全面推行公务员制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尹品端、贾昭全从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将加快步伐进行这一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并特别提出要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党的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在国家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根据这一决定,国家人事部先后在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环保局、税务局、建材局和哈尔滨市、深圳市等8个单位进行试点。实践表明,公务员制度具有激励竞争机制,能够促进机关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建立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思路。
人事部部长赵东宛透露,人事部门将抓紧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步伐。人事部初步设想,1992年要进一步深化和扩大试点,积极做好全面推行的准备工作;从1993年开始,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以及计划单列市、大城市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争取到1995年基本建成;在此基础上,再在地、县、乡逐步建立公务员制度。
据了解,在建立公务员制度方面,今年各级人事部门将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国务院6个部门的试点工作要继续深化,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转入正常运行;同时再选择几个国务院部门扩大试点。地方公务员制度的试点今年将全面展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一、两个单位进行试点。二是加快一些单项制度的改革。要继续推行交流制度、回避制度、录用制度,同时抓紧考核、晋升、奖励、培训等有关制度的推行。三是加强公务员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