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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药管理局要求医药行业深化企业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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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医药管理局
要求医药行业深化企业改革
本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家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药行业大中型企业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深化企业改革。
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要认真贯彻《企业法》,搞好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搞好包挂结合,承包要与经济效益挂钩,要把资产增殖和债务大小列入承包合同;要把企业推向市场。
国家医药管理局还提出,适当放宽企业自主定价的产品范围;扩大企业外贸自主权;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以销定产;采取多种形式补充企业流动资金;逐步提高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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