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浙江检察机关保护改革有功人员为受错告诬告者恢复名誉,让他们卸掉包袱轻装抓经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0
第4版(要闻)
专栏:

浙江检察机关保护改革有功人员
为受错告诬告者恢复名誉,让他们卸掉包袱轻装抓经济
据新华社杭州11月9日电 (通讯员刘一超、记者朱国贤)浙江省检察机关注重保护改革大潮中的有功人员,对受到错告或诬告的,及时查清事实,为他们恢复名誉。今年以来,全省共有37名厂长(经理)等办厂能人卸掉“包袱”,“轻装”抓经济。
浙江省德清县平堰水库水利石料厂生产经营厂长莫志跃,敢抓敢管,治厂有方,效益可观。今年4月,石料厂根据厂规厂纪,辞退了几名职工,有人就匿名举报莫志跃有严重经济问题,一时厂里流言四起。县检察院通过调查,查明举报内容完全失实。7月份,县检察院专门召开座谈会,公开为莫志跃正名,并鼓励企业领导大胆抓生产。之后,莫志跃一心扑在工作上,使石料厂的生产经营又出现好势头。
检察机关除了认真查清失实举报,为办厂能人“保驾”外,还依法严肃查处诬告者。6月初,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通过调查一匿名举报,查获台门镇村民李某为泄私愤,捏造了贪污万余元的情节,诬告本村一位对发展企业经济作出成绩的有功人员,区检察院依法以诬告陷害罪对李某立案侦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