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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正综合治理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建设系统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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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摆正综合治理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建设系统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仅仅是政法部门一家的事,也是经济建设部门责无旁贷的分内任务。”这是建设部常务副部长于志坚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
近年来,建设系统由于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施工企业任务少,停工、待工职工比例高,企业经济效益差,存在着某些带有行业特点的不稳定因素。一些城市大量农民合同工进入施工企业,对他们的法制、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未能跟上,不时发生治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设部要求本系统各行各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归口管理。去年以来,建设部及其直属单位、各地建委、建设厅均普遍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他们把综合治理的要求与行业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为了增强城市设施和居民住宅建筑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部成立了3个专题小组,研究制定住宅建筑安全防范的设计要求与标准,以及城市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措施。
建设部还通过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1991年以来,建设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反盗窃斗争的意见》、《建设系统1991—199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等文件,动员、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加强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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