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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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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0
第4版(要闻)
专栏:各地报纸评论

稳定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
农业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适应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必须长期保持稳定,并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加以完善。我省农村政策总的是稳定的,完善工作也做了不少。现在要研究的是如何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为什么还有些农民怕变?原因是过去有时政策确实多变,给农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影响;有些说法不够统一,提法不够准确;同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关系、统与分的关系等,一些地方在理解和处理上有些欠妥。消除农民怕政策变的顾虑,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多方面做工作。要宣传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关于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的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基本政策。要使广大干部和农民懂得:完善双层经营,包括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两个方面。家庭承包经营不是“分田单干”,集体统一经营也不是改变土地的家庭承包关系,不是再“归大堆”、“吃大锅饭”。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主要是完善土地承包和其他各业的承包合同管理。农民怕政策变,最主要的就是怕承包的土地又收回去。《决定》已经明确规定:“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一般不要变动”。针对目前多数地方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比较薄弱的情况,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充实集体统一经营的内容,在完善这个层次上多下一些功夫。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现在已经有了明确的、规范化的表述,这就是: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这四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总的方向是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家庭经营小而分散,现代科学技术很不容易推广到农户,经济效益不理想,在向商品经济转变中出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现实的选择是加强社会化服务,以便在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克服其某些方面的不足。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集体统一经营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要把这种服务同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以及社会上的其他服务性经济实体为农业提供的服务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指增加集体可以统一支配的财力和物力,这是完善双层经营、强化服务功能的物质基础,是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共同富裕、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根本途径。发展集体经济同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不矛盾,而且可以互相促进。这就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去搞,通过开发新的农业资源,兴办乡镇企业,开辟新的生财之道,也就是依靠生产的发展和自身的积累,来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能平调农户的财产。
(摘自二月十七日《四川日报》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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