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对河南处理本报上半年转去的信函统计表明:省委3件都查处并函复市委5件仅1件有结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函追踪

对河南处理本报上半年转去的信函统计表明:
省委3件都查处并函复
市委5件仅1件有结果
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本报群众工作部给河南省委转去重点读者来信3封,给该省的有关市委发函和催办信共5件(平顶山市1件、洛阳市2件、许昌市2件),均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将查处结果函复。截至10月31日,省委的3件已按时回复;有关市委的5件,仅收到平顶山市委1件的回函。
转给河南省委的3封读者来信内容,有的是合同纠纷,有的是产品质量纠纷,有的是执法违法问题。从省委回函情况看,读者信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由于省委重视、有关部门认真查处,问题解决得都比较好。
本报发给洛阳市委和许昌市委各2件函均未回复的情况是:
3月21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登读者孙广和的来访纪要,批评孟津给水设备厂“说话不算数货劣服务差”。3月31日本报群工部又邀集厂家和用户对事实逐条核对,证明批评基本属实。此后,群工部专函请洛阳市委查处,并请将查处结果尽快函告。在一段时间无回音的情况下,5月7日群众工作部再次致函洛阳市委查处该问题,要求将查处结果尽快函告。虽有两个“尽快函告”,可仍无音讯。
1990年11月,禹州市建筑单位的两个人来报社反映他们承包的禹州火车站工程无法开工。本报群众工作部当月致函许昌市委请予查处。较长时间无回音,1991年8月本报《读者来信(内部版)》刊登题为《禹州火车站工程为何迟迟不能开工》的来访纪要,寄许昌市委。同年12月群工部收到许昌市委转来的禹州市委办公室对这项工程的调查报告,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促使这一工程尽快竣工,减少国家和有关单位损失,本报群众工作部今年2月又致函许昌市委,随后当地来人向报社作了口头汇报,但未给文字答复。8月,群工部转去准备近期公开见报文章的清样,请许昌市委将审阅意见于9月15日前随同文章清样一起寄回,但至今未回音,本报按照有关规定,于10月27日第五版发表了上述文章。 本报记者 王保元
这里我们选择了两个不大重视舆论监督的市委予以公布,一个是洛阳市委,对本报转去的函件不予理睬,甚至打电话催促也不理;一个是许昌市委,他们对报社的函件时而理睬一下,时而也不理睬,更重要的是实际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情况值得当地重视。——编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