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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化县区干部曹春生恶霸作风严重 竟违法乱纪打死农民王宏开和王振家 当地人民政府已将主犯曹春生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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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8
第3版()
专栏:

湖南省安化县区干部曹春生恶霸作风严重
竟违法乱纪打死农民王宏开和王振家
当地人民政府已将主犯曹春生判处死刑
编者按:湖南省安化县第五区干部曹春生随意以“反革命”罪名,打死农民王宏开、王振家,打伤王青山的事件,说明某些工作人员压制群众的恶霸作风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无法无天的地步。类似的严重事情,在我们的基层组织中还有不少。现当地人民政府已判处主犯曹春生死刑,这是完全正确的。为了有效地肃清这种恶霸作风,我们认为对与此案有关的违法失职人员,也必须给予适当的刑事处分或行政处分。其中的党员干部,还必须受到党纪的制裁。安化县领导机关应联系此案,检查对干部教育、使用中的偏向,对发生此案的原因做出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
湖南省安化县第五区发生区干部曹春生等挟嫌报复、捏造罪名,打死陈王乡农民王宏开、王振家(乡合作社监事),打伤王青山的严重违法事件。主犯曹春生已经当地人民政府判处死刑。
凶犯曹春生,二十二岁,湖南省安化县第八区大浆乡人,家庭中农成份,学生出身。一九五一年四月参加革命工作,一贯作风蛮横,欺压群众。去年在陈王乡工作的两个月中,曾亲自或命令民兵对五十多个农民实行非法的关押、打骂、罚跪、饿饭。群众恨之入骨。去年五月中旬,安化县第二、五两区发现蝗虫,县长熊邵安去第五区布置捕蝗工作。在第五区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区委副书记张鹤松曾以对群众“三分动员,七分强迫命令”的口号布置这一工作。五月下旬,各乡开始捕蝗。陈王乡属第五区,群众觉悟较高,一向各种工作均做得较好。发现蝗虫后,群众即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捕打。五月二十六、七两日,已把蝗虫捕灭大半。六月一日晚,陈王乡马路村代理村农民协会主任王柱祥召集群众大会,继续布置捕蝗任务。当时群众有些意见。中农王宏开(土地改革前任副村长)提出:“毛主席的号召,我们应该积极响应。但一连落了二十几天雨,四、五十天来玉米地里的草没锄,红薯也没种,现在蝗虫又不多了,我们这里山多田少,每年主要粮食要靠山上的收入。这几天天晴不搞,再下了雨就搞不得了。失去生产季节,明年就得饿肚子。”贫农王青山更补充说:“老、幼、妇女可去捕蝗,青壮年去生产,既响应了政府号召,又不耽误生产,岂不更好。”他的意见得到群众一致赞成。最后王柱祥提议:“各人回到组内签名盖章,报乡批准后再实行。”大家同意后便散了会。第二天,全村仍继续捕蝗。六月二日晚,区合作社干部陈孟然来到马路村,召集群众大会,又布置捕蝗工作。群众向陈孟然提出了上述意见。陈孟然不敢做主,即派王柱祥请本乡工作组长曹春生来解决。群众推举王宏开为代表,准备在曹春生来后提出要求。王宏开知道曹春生作风恶劣,不敢出面。群众表示:你受了处分,大家同罪。曹春生来后,传达了紧急动员令,问大家是否有意见?王宏开就把群众的意见谈了一遍。话还没说完,曹春生就跑进屋里问王柱祥:“这是什么人?过去搞过什么?”群众议论纷纷。曹春生跑出屋来后便大发脾气说:“先前你们马路村的工作是很好的;今天这样反映,其中一定有坏分子捣乱。现在不管男女老幼,都要捕蝗!如有反对的就严办!看你们有几个脑壳!”曹春生随即宣布散会,但又让王宏开单独留下,并且质问说:“政府的号召你为什么反对?”群众见王宏开被扣留,围了上来。乡合作社监事王振家说:“王宏开是我们全村人选出来的,要问,问大家。”有的农民也问曹春生:“曹同志是什么阶级出身?向我们表明态度!”并批评说:“这样官僚主义作风,我们不要他领导!”曹春生见势不好,顺风转舵,假装向群众承认错误,释放了王宏开。王宏开、王振家、王青山批评曹说:“你不了解情况,随便批评,我们这些人都是中、贫农,没有坏分子。”王宏开怕曹春生以后报复,又安慰曹说:“我们都是一家人。”散会后,王宏开向群众说:“曹同志接受了我们的批评,明天我们要加紧捕蝗。”第二天,群众更踊跃地参加了捕蝗。
曹春生受了群众的批评,回到乡人民政府,气得一夜没睡着。六月三日早晨,他写信告诉第五区副区长王智堂,大意为:昨日马路村开捕蝗群众会,会上有坏分子破坏,故意打击我,请区长来处理。不然,我不干了。一面又派陈王乡民兵中队长陈同生到马路村了解王宏开、王振家、王青山的情况。当日下午,曹春生接到副区长王智堂的回信,大意是:老曹:你不要缩手缩脚。该扣就扣,该关就关,不扣不行!可开个干部会,批评一下,但不要狠斗。曹春生随即召集和王宏开等有私人成见的代理村农民协会主任王柱祥,代理村长王又坤开会,研究办法;并把陈同生也叫来。曹春生向他们问王宏开等人的“材料”。王柱祥说:“他们都不是好人。王宏开当过兵(被国民党抓丁,当过半年国民党兵),土地改革中因为砍了几担茅柴,被关过几天。”曹春生就说:“当过两次兵是兵痞,砍伐森林是破坏土地改革。现在王区长来信,咱们有办法了。”便提出当晚开斗争会,同时计划:狠打王宏开,打死就打死,打不死就送区;王振家打个半死;王青山打轻一点,打后关到乡人民政府。随即令小学教员写“镇压反革命”的标语。并通知全乡民兵和村干部来开会。民兵到了一百多人、村干部到了三十多人的时候,曹春生就动员说:“陈王乡是一类乡,各样工作都好,现在马路村出了反革命分子,王宏开、王振家、王青山破坏治蝗工作,对抗政府,打击区乡干部,今晚要狠狠地斗争!”当时副乡长王耀云想制止这种违法行动,说让马路村派代表给曹春生道歉,但曹春生并不理会。曹春生随即令陈同生派十余民兵前往捕捉王宏开等三人。王宏开等在被捕时,即遭到殴打;被捉到乡人民政府时,民兵即喊“镇压反革命”口号。曹春生坐在会场前的凳子上,令三人跪在前面。曹春生先宣布王宏开三人的“罪恶”事实,然后说:“昨天你们发动群众要打死我,今晚我发动民兵要打死你们,看谁打死谁!”便命令民兵用木棍、竹片乱打起来。打了约十分钟,曹春生命令停下来,要王宏开等三人“坦白”。先问王宏开,王宏开没回答。曹春生说:“这是玩花样!”命令民兵:“只要使出你们的力气来,打死我负责!”于是又乱打起来,直到王宏开等三人头破、倒地、鼻孔只能出气为止。代乡长王忠爱刚由外村回来,见到这种情形,明知王宏开等三人不是反革命分子,但因平时有私人成见,因而不但不制止,反说:“该打!这三个坏家伙打击干部,打得不亏!”又开始打时,王振家喊
“曹同志救命”。曹春生说:“你去叫蒋介石救命吧,我是为谁服务!”约一个多钟头,打死了王宏开、王振家,打伤了王青山。王宏开、王振家死后,副乡长王耀云问曹春生:“打死怎么办?”曹说:“打死十个,只有五双!”即令陈同生将尸埋掉。乡文书陈自力制止了他们。王忠爱遂设计把死者吊在窗子上,装成死者自缢模样。四日天未明,曹春生即派王忠爱、王柱祥给王区长汇报,规定内容是:
“二日晚上,王宏开等收买群众把我围起来,要我跪下坦白历史,昨晚把他们抓到乡政府,都自缢了。”以后又向区做假报告,说王宏开等是“组织暗杀团体的核心人物”,要进行暴乱。当天早晨,曹春生更发下禁令:一、不准死者家属哭泣;二、不准用棺材埋葬;三、不准群众帮忙,必须死者家属把尸身背出埋葬。王宏开的父亲不服这种“禁令”,遭到捆打。曹春生并宣布死者家属为“反革命分子”家属,实行管制。接着又强迫三十多个农民写“悔过书”。农民王家友因写得晚了一点,被罚跪晒太阳。接着又开除了曾经向曹春生提意见的十一个农民的农会会籍。王柱祥、王忠爱、王又坤在村中扛着鸟枪,带着腰刀,警告群众:“不准三、五人在
一块,违者以反革命论处,打死白打!”并到王宏开、王振家、王青山家中搜查反革命证件。六月四日上午,副区长王智堂和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萧春华到了陈王乡,听了曹春生的假报告。王智堂认为真是“暴乱”,可能有反动组织,嘱咐曹春生要继续好好了解。他进到乡人民政府时,看见农民王家友被捆绑着,头上流着血,跪晒在太阳底下;他又和王青山谈过一次话,但均未引起注意,深入调查此案,只在晚间召开的民兵大会上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
“今后可不能再打死人了。”他回去后,向区作了一个“暴乱案”的汇报。六月六日,曹春生等又斗争王青山,判了王青山三年管制,规定每七日向乡人民政府汇报一次,还给他订出了六条“守法”公约。又扣押了六月二日晚喊口号的王兴家等人。在释放时还让他们向群众承认错误,罚跪半天。
六月四日去陈王乡的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萧春华,听了曹春生的报告,认为马路村发生的事件不是暴乱;回去之后,便向县公安局做了汇报。县公安局把情况反映到中共安化县委会。六月十日,安化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本源被派往陈王乡进行调查,揭发了案件的真实情况,并扣押了曹春生(现已将曹判处死刑)。六月十七日,安化县人民政府派了民政科长乔际华到陈王乡进行善后工作。六月二十五日,县长熊邵安又到陈王乡,通过各种会议,向群众讲解党的政策,承认区乡干部的错误,解除群众顾虑;并向死者家属道歉,给予抚恤,伤者给予医治。摘去被诬的“反革命家属”的“帽子”,恢复了被开除的农会会员十一人的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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