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合作社应继续加强秋粮收购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19
第2版()
专栏:经济工作述评

合作社应继续加强秋粮收购工作
一九五二年全国各地农业生产普遍丰收,农民有比往年更多的粮食需要出售;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经开始,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城市和工矿区域需要大量粮食;经济作物地区的农民需粮也很迫切;同时,我们还要出口一部分粮食,换回一些必需品。这种情况,最有力地说明了我们必须增加商品粮食的数量,也可能增加商品粮食的数量。
全国各地国营粮食部门和合作社,为了保证国家能掌握足够的商品粮食,满足广大农民售粮的要求,曾经全面地积极地展开购粮工作。在购粮工作中,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很大。关内各地合作社的粮食收购点相当于国营粮食公司收购点的二点三倍。合作社收购粮食的比重一般占国营粮食部门收购量的百分之四十到五十。有的地方合作社收购比重已达百分之七十左右。截至去年十二月中旬的统计,关内合作社收购大米已完成去年全年计划百分之一五一点九九,收购杂粮完成去年全年计划百分之一零九点八八。但是,这还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售粮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家对粮食的需要,也还不能满足经济作物区农民对粮食的需要。部分经济作物地区粮食供不应求,因而发生了粮食市价高于牌价的现象,就是有力的说明。
目前,一九五二年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已大体完成,农民正在积极准备进行再生产,加以春节在即,农民需要售粮换购生产资料和年货。而且根据一般的习惯,农民每年总要留下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秋粮在第二年出售。这就要求各地合作社接受一九五二年购粮的经验,从一九五三年开始即大力收购粮食,为完成新的购粮任务而努力。
过去购粮工作的经验证明,改进购粮方法和简化收购手续,是便利农民售粮,加速购粮工作进行的有效方法。江苏省无锡西河头合作社为便利农民售粮,请当地农民以自然村为单位、由每个互助组选出代表与合作社联系,把组内需要出售的稻谷数量通知合作社,由合作社按约定日期下乡收购;收购时按组进行,过磅后由农民挑送上船,小组长统一结账。采用这一办法的好处是:合作社收购后可以直接把粮食送到粮食公司仓库,节省调运运费,减少保管仓耗,同时还可以节省农民的时间和人力。江苏省各县合作社及湖南省有些县级合作社,在过秤时采用统一的盛粮器具,大大节省了回皮时间,使过秤效率提高了一倍至两倍。江苏省昆山县合作社采用挂号登记、按号过磅的办法,使购粮工作井然有序。这些购粮方法均应推广,以便纠正目前有些地区购粮手续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
其次,在购粮工作中要认真地分等论价,掌握粮食品质。各地不少合作社为了提高收购粮食的品质,除对农民加强宣传教育,使农民自觉地把粮食晒干扬净外,并积极改进了验收技术。但是有些合作社的干部还没有很好掌握粮食品质,没有很好地分等论价,使部分农民感到不满。如浙江省新登、慈溪县合作社以中间价作为最高价计算;四川省洪雅县的正戈、中保、柳江合作社不按分等论价的原则进行收购,等等。这些合作社的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分等论价是作好收购工作的关键。固然,各地合作社缺乏检验仪器,在检验粮食等级时有不少困难,但是这种压低收购等级、不按分等论价的原则进行收购的现象,却不是没有检验仪器造成的,而是合作社干部的单纯任务观点和不负责任的作风所造成的。这种现象是不能允许继续存在的,各地应即加以纠正。
第三,收购粮食必须与物资供应工作相结合。各地不少合作社已注意组织各种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供应,满足了农民售粮后的需要。例如江苏北部各地的合作社在购稻区供应了各种商品,回笼货币一般占投放数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因而使购粮工作顺利展开,农民很是满意。但是有些购粮地区,因为合作社不重视物资供应工作或供应得不及时,都曾影响了购粮工作的开展。江苏南部各地合作社由于缺乏麸皮和米糠供应农民,没有完成收购稻谷任务。这说明了收购工作如果与物资供应工作脱节,就不能满足农民需要,也会影响收购工作的进行。各地合作社今后必须重视物资供应工作。
最后,应注意加强粮食的运输与保管工作。过去不少地区因为仓库不足,运输力缺乏,收购粮食以后,大量积压在合作社里。湖北的黄冈,湖南的平江、汉寿等县曾因积压粮食过多、仓库很少而停止收购。四川营山合作社因仓库少,保管有困难,提出三不收:“下雨不收,赶场不收,人多不收”,引起当地农民的很大不满。个别地区因粮食积压过多,保管不善,已发生粮食霉烂现象,造成国家财产不应有的损失。今后,各地合作社在购粮工作中应大力加强调运和仓储工作,保证随收随运,避免积压现象。各地合作社除应及时配合粮食部门调运之外,还必须主动地争取当地党政领导机关的协助,以便及时解决仓储与运输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