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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于企业 服务于基层新乡市全面推行劳动制度配套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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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放权于企业 服务于基层
新乡市全面推行劳动制度配套改革
本报讯 河南省新乡市紧紧围绕经营机制的转换,放权于企业,服务于基层,在全市全面推动劳动制度的配套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新乡市委、市政府认为,搞好劳动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的配套改革是搞活企业的关键。为此,他们研究制定了放权于基层、还权于企业的18条措施,采取“试点引路、点面结合、分类指导、递次推进”的办法,在全市企业中不同层次地开展三项制度配套改革。在人事制度上,全市所有企业都实行了干部聘任制,精简机构768个,压缩行政管理人员3200多人。在用工制度上,向区、县和企业下放了招工权限,各区县和企业可以采取工效挂钩办法,自行确定用工指标,同时,全市由点到面地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目前已有36家企业4万余名国家职工成了企业职工,初步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新机制。在分配上,各企业分别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技能工资、超额利润分成工资等8种分配形式,拉开了档次,实行了多劳多得。目前全市有190多家企业15万余名职工实行了“竞争晋档、累计升级”的工资改革,切实做到了“进不进档靠成绩,升不升级靠自己”,有力地调动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
在深化劳动制度改革的同时,新乡市对优化组合下来的职工利用多种渠道组织转业培训,建立生产自救基地,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全市优化组合下来的职工9900人,利用各种途径安置的就达8300余名。他们还进一步完善社会劳动保险制度,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推行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和工伤医疗及女工生育保险,扩大了待业保险范围,形成了健全的社会劳动保险体系,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劳动制度的配套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换。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基层服务,为企业解难。市劳动局一改过去“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作风,走出机关现场办公,帮助企业现场办理招工、保险等手续。他们还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将待业登记、招收调配、合同鉴证、保险收费、技工交流等十多种手续,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办理。过去半月二十天才能办完的手续,现在一天就能办成了。
劳动制度的配套改革,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的蓬勃发展。截至9月底,全市工业总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9.3%,实现利税增长48.5%,创造该市历史上最高纪录。
(翟启运 道安 张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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