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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交通部提出培育市场新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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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商业部交通部提出培育市场新举措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商业部最近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结合商业工作的实际提出了贯彻十四大精神、加快90年代商业改革和发展步伐的一系列意见。
商业部提出,要建设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发展大商业。国有商业(包括粮食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积极培育市场、建设市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体制。要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实现货畅其流,进一步促进商品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商业部还要求国有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大力发展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积极参加金融、保险、旅游、信息、法律和会计、审计、咨询、居民生活服务等第三产业,要发挥商业部门的特长和优势,开辟一些为市场经济和商品流通服务的新产业、新的服务领域。
商业部还针对机关实际,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商业行政管理的问题。今后,商业行政部门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以及少数重要商品的储备、调控等。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中国交通报记者翟淑英、新华社记者王延荣)按照党的十四大精神,交通部日前确定了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的目标:进一步减少计划运输,扩大市场运输,并建立健全市场组织、制度、逐步放开运价。
交通部确定的改革内容主要包括:改革过去的生产月度平衡会议,使平衡会逐步成为货、运双方直接见面、签订运输合同、组织货、港、船方平衡衔接的市场。同时,加强有形运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48个公路主枢纽为中心,形成全国的运输市场网络。逐步减少生产资料的计划运输,直至全部过渡到市场运输。对已经纳入市场的运输和工程建设,要通过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市场规划,搞好市场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使进入市场的国营、集体、个体企业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在运价方面,将逐步实行新设施新价和优质优价、向公路水路运价全部放开过渡,最终建立以市场价格为主的运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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