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必须无条件兑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必须无条件兑付
过去很少听说过汇款人通过邮局汇款后,收款人拿不到现金的情况,现在竟然在一些地区发生了,而且一时还难以解决。
这真是怪事!
邮政汇款,是公民委托邮电部门办理的一种个人资金流通业务。如果到邮局汇款、取款窗口看看,那里常常排着队,有些汇款人、取款人急如星火。因为,汇兑的这部分钱,基本上都是同公民的生活有关。汇了款,取不出款,不仅损害了邮电部门的信誉,而且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生活。对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何解决呢?
方案不少:改革邮政汇兑体制,协调邮局与银行、银行与银行之间关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但不管哪种方案,邮政汇款必须做到无条件、按期兑付。所谓无条件,就是公民持汇款单到指定的邮局取款时,必须如数交付,不得扣留,不得拖欠,不得开空头支票;所谓按期,就是收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邮局取款时,应是随领随付,不得延误。这是邮政企业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服务的具体体现。邮政汇款,也是汇款人与邮政企业的一种合同关系,收款人拿不到现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涉及到邮电部门与银行的关系,如果有关银行不履行协议,不将邮政兑汇的钱交给邮局,邮局应让银行赔偿损失。至于银行之间的扯皮事,应自行解决,谁家要不顾大局,作出损害公民利益的事,谁家就要承担责任。总之,对每一起邮政汇款不能兑付的事情,应追根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就解决在哪里,坚决克服空谈“理顺关系”,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不良作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