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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督单位与监督单位要彼此配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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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被监督单位与监督单位要彼此配合
铁道部路风办处长 刘贵学
长期以来,铁路部门得到新闻界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体会是:要把舆论监督的尖锐性、批评问题的准确性、社会效果的有效性紧密地统一起来。作为被监督单位,要正确对待批评,不能护短。我们铁道部门对于新闻单位见报或转来的批评信都作了认真处理,并能从中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作为监督单位,要客观、公正、尖锐、有力。有些人不怕上告,就怕上报。批评尖锐、有力,效果就会更好。
被监督部门与监督部门要加强联系、互相支持,彼此配合。我们铁道部路风办与首都各大报群工部都建立了联系,共同组织铁路路风建设报道。对于转来的批评报道稿,我们及时与报社群工部取得联系,利用铁路通讯的优势,进行调查核实,再向群工部进行反馈,以此来保证批评报道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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