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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年施行错案责任追究制案件办对办错一个样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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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8
第4版(要闻)
专栏:

  河南明年施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案件办对办错一个样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新华社郑州11月17日电 (记者郭献文、通讯员陈海发)从明年1月1日起,河南各级人民法院将全面施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这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新举措。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增茂说,依法办案,不办错案,是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基本要求,也是审判人员的神圣职责。但是,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以及法院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现状的制约,法院办错案时有发生。特别是干警队伍中的少数人,利用办案吃请受贿,徇情枉法,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声誉。他说,案件办对办错一个样,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
即将在河南颁布施行的《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今后法院审判人员和与审判活动有关人员因故意、过失或业务水平低造成错案的,均应承担错案责任。对所办错案责任重大,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错案责任人,除按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区别不同原因、责任大小和错案起数,在使用、晋级和经济上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奖金、免除职务,直至限期调离法院系统等;对徇私枉法、吃请受贿而故意办错案者和庭长、审委会委员、院长办错案者,要加重处罚。
《暂行办法》还对错案的认定、错案责任的划分与追究,及其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
郑增茂表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经建立,我们将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把制度约束逐步变成全省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把各级法院建成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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