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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委检查社会用字 北京等10城市合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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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18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语委检查社会用字
  北京等10城市合格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最近组织检查组,分四路对北京、天津、哈尔滨、沈阳、太原、西宁、武汉、昆明、石家庄、郑州等10个城市的社会用字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10城市受检范围内的用字都达到合格要求,但是,也发现有的城市全市范围内用字的混乱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繁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异体字等不规范字的使用量还相当大。
近年来,人们常能从报刊、图书、公文、布告、影视中,从街头巷尾的牌匾、广告、标语上,看到许多错字、别字,有的甚至闹出笑话。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年规划要求,到1995年要实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社会用字规范化。据介绍,国家语委组织的这次城市检查,就是美化祖国语言,规范社会用字的措施之一。
这次检查的范围包括: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所大学、一所中学、一所师范院校、一所小学、一条繁华大街、一座影剧院、一座火车站及今年4月5日的日报、晚报的用字。检查内容主要是: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牌匾、公文、布告、标语、墙报、证书、锦旗等的用字,街面上的商店招牌、广告、橱窗、路名牌、指示牌、站名牌等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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