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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服务昌邑县政府机构改革有突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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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1
第4版(要闻)
专栏: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服务
昌邑县政府机构改革有突破
本报济南3月10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山东省综合改革试点县——昌邑县政府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4个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已改为企业,301名“政府官员”变为经营管理者,这不仅使该县每年节省财政开支70万元,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昌邑县政府机构改革是从1984年开始的,当时将水产、物资、外贸、供电、轻工、纺织、盐业、农机八个局退出政府序列,改为行政性公司,1988年进一步将其改为经营服务性的集团公司,并又组建了商业、粮食、供销、丝绸、化建、牧工商等6个集团。1990年下半年,14个集团公司又改为总公司,取消了自身经营指标,由总公司一头向政府承包,然后再向成员企业发包,从而使总公司的责、权、利统一起来。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决定了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办公费的多寡。总公司同企业成了浑然一体的企业性公司,管理者有了压力和动力,企业有了活力。
昌邑县政府机构改革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划分为政府职能类、政府与企业共有职能类和企业职能类。企业总公司成立后,县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过去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进行宏观调控,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在分解职能的基础上明确总公司的责任和权力。同时,在机构改革中注意理顺几种关系。理顺政企关系,政府对总公司实行定目标利润、定上缴税金,工资总额与完成目标利润和上缴税利挂钩浮动;理顺工商农关系;理顺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关系;理顺总公司与成员企业的关系。在机构改革中,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为企业增添了活力。去年,全县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1.1%和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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