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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学校应即纠正违反财政制度的错误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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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市公安学校应即纠正违反财政制度的错误行为
北京市公安学校不断违反财政制度。该校的扩音机并没有坏,竟私自动用其他经费一千一百多万元新购一具,把旧的搁起来不用了。该校还把应该上缴的公杂费结余扣下一部分,给每个科长级干部购一双皮手套。此外,又逃避现金管理,随便把大量现金从银行提出,交给管理员私人保管。如去年十一月一日,就一次付给管理员四百万元,实际当日仅用七十多万元。我认为:北京市公安学校领导方面应该立即纠正这种错误做法。 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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