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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懂涉外经济法律知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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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要懂涉外经济法律知识
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各地都在为如何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如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多元化,开动脑筋,制订规划,落实项目,组织实施。但要看到,我国(国家、公司、企业及其它经济实体)与外国(国家、公司、企业、自然人)和其他客商之间在合作中,必然要产生涉外经济法律关系;我们许多同志过去很少接触这方面的工作,就是有所接触,对各种涉外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包括不少律师也不大精通)。所以,学好弄懂涉外经济法律知识,对从事外经、外贸的同志来说,是当务之急。
涉外经济法律内容较为广泛。从大的业务分类上看,有涉外经济、涉外企业、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海关、进出口贸易、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等;而在每一个具体业务上,又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法规。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和司法遵循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平等互利保护客商合法权益的原则、参考和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认真执行我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就能保护中外客商的合法权益,调整新出现的涉外经济关系,保障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受干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只要从事涉外经济,就要涉及涉外经济法律。为什么一些同志遇到具体问题时不知所措?为什么一些单位会在涉外经济纠纷中吃亏上当?为什么有的地方的外商的权益遭受侵害?除了违法乱纪的因素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懂涉外经济法律,甚至跌了跤还不清醒。从这里发表的读者来信看,一些企业由于不懂得如何签订涉外经济合同,不懂如何索赔,结果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各地要通过办培训班等形式,向从事涉外经济的同志普及涉外经济法律知识。那些不懂法或不大懂法的同志,在工作中一定要多请教,多学习,没有十分把握的事,不要去“拍板”。有关涉外业务部门、法律部门、教学单位,要为培养具有良好的涉外经济法律知识的人才,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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