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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立法管理股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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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2
第7版(国际)
专栏:他山之石

美国如何立法管理股市(下)
木雅
六十年代中期,美国工业界掀起了联合的高潮,许多公司跨行业合并成立联合大企业,新股票的发行量和交易额猛增。一九六八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平均日股票交易量达一千五百万股,高峰时达二千万股。原有的交易操作方式缺乏经营效率导致大量证券阻塞,证券市场难以应付新形势,几家大证券行倒闭,纽约证券交易所也曾于一九六八年被迫缩短交易时间。但为了维护旧有的专业经纪人体制及其垄断地位,纽约证券交易所迟迟不愿采用先进的电子设备。然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一九七一年二月率先采用了电子自动行情指数系统。该系统可将分散于各地的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股票买卖价格及时、准确地显示出来,使投资者能作最佳选择。两个月后,该系统的报价又包括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三十种工业股票。这一电子报价系统对墨守成规的大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挑战。
证券业的飞速发展,在客观上出现了对市场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即打破大交易所对股票交易的垄断,增加交易的“透明度”,促进证券交易所与场外交易的合理竞争。
一九七五年,国会通过了一项《证券法修正案》,这是自三十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对证券业采取的一次最全面的立法行动,其主要目的是鼓励通过采用电信和数据处理设施将所有市场联系起来,促进市场竞争,加快向全国统一市场发展的进程。这项法案进一步扩大了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权力,授权其协助证券市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全国市场系统。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推动下,证券交易所终于采用了“联合自动记录系统”和“复合报价系统”,前者将挂牌股票在各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数据收集起来,后者显示每种挂牌股票上市的买卖价及成交额。
全国市场系统的核心是一九七八年开始运营的“市场间交易系统”。该系统的电脑将纽约、美利坚、波士顿、辛辛那提、中西部、太平洋和费城等七大证券交易所连接起来,只要经纪人通过复合报价系统看到某种股票价格有利,即可在任何交易所进行买卖。一九八二年,这一系统试验性扩展到场外交易市场,其报价范围包括了场外交易的部分挂牌股票。
建立全国市场系统具有多重政策目标:一是促进经纪人、自营商、各交易所之间以及交易所与场外交易市场之间的公平竞争;二是使经纪人、自营商和投资者随时获得市场数据,选择最佳价格;三是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费用,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法律的逐步完善,现代化处理系统的运用,有力地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股市从此风平浪静,更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完结。近年来,联邦政府根据证券市场出现的新问题,又不断采取了新的法律措施。
例如,为了减缓股市剧烈波动给投资者及国民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一九九○年十月布什总统签署了一项法案,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股市极度动荡时控制计算机程序交易;该委员会主席在紧急情况下经总统批准可以宣布关闭证券市场。一九九二年一月,针对萨洛蒙兄弟公司在国库券拍卖活动中非法挤占百分之九十以上份额的丑闻,证券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委员会向国会递交了改革国库券拍卖市场的方案,其中包括开放和扩大拍卖市场;制定新的公开出价程序等。
回顾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联邦政府在运用立法手段宏观调控股市,引导其正常运营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附图片)
图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大厅。刘心宁摄(新华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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