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阅读
  • 0回复

全总通知贯彻执行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2
第2版()
专栏:

全总通知贯彻执行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于日前向各地工会组织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修正的劳动保险条例的通知。通知在指出了颁布劳动保险条例的重大意义后,责成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第一、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进
一步认识只有在努力提高生产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地提高与改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鼓舞职工进一步发挥劳动热情与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经济建设计划。第二、属于这次扩大实施范围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的工会组织,应迅速会同工业、工程部门向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共同做好准备工作,建立与健全工会基层劳动保险委员会,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设立或加强工地的卫生医疗机构;并抓紧目前建筑工人冬训时期,大力展开宣传教育工作,在工人中选拔积极分子并配备适当骨干,举办劳动保险训练班,然后进行卡片登记。登记时,必须组织力量,先取得典型经验,然后推广全面,稳步前进。第三、各基层工会组织应主动协助企业行政或资方建立、改进和充实厂、矿企业中的卫生医疗工作,根据职工的迫切需要与可能的经济条件,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或资方举办业余疗养所、营养食堂等劳动保险事业,以便有效地预防疾病的发生与发展,解决职工的疾病问题,减少因疾病的缺勤率。第四、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和健全劳动保险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适当地补充干部,充实机构。工会基层组织应建立和健全劳动保险委员会,掌握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监督企业直接支付的劳动保险费用。各级工会的财务部门要负责做好劳动保险金的收支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经常检查、改进劳动保险金的缴纳、管理与使用情况。各级工会劳动保险部门也要主动地协助财务部门共同做好这一工作。第五、各大行政区、省、市工会组织及产业工会特别是铁路、邮电、兵工工会全国委员会,应抓紧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或联合地举办脱离生产或业余的短期劳动保险干部训练班,必要时可以召开专业会议,以便了解情况与推广先进经验。已经培养出来的干部,在工作中要尽可能地固定和专业化,以适应今后不断发展的工作需要。第六、凡过去已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单位,尚未办理劳动保险卡片登记的工人职员,应补行登记与审查。如果集中一次登记有困难,可分次进行。不属于实施劳动保险范围内的企业和工会组织,应当像过去一样,根据具体情况,订立劳动保险合同或采取其他的办法来减轻或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第七、各级产业工会、地方工会应大力帮助基本建设单位进行上述工作,并于三月底向中华全国总工会作一次修正后的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情况的报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