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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机关 服务上门淄博市博山区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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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走出机关 服务上门
淄博市博山区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
本报讯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法院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主动地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院把经济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突破口来抓,把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排忧解难纳入了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他们成立了以院长挂帅的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服务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国营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经济司法联络员座谈会,倾听企业呼声,共商搞好企业大计。对国营大中型企业起诉的纠纷案件,实行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淄博锻压厂原效益很好,但由于外欠款多、周转资金困难,原料购不进来,很快就要停产。他们实行“三优”原则,使该厂渡过了难关,减少了经济损失。为消除有些企业怕赢了官司砸了关系的忧虑,他们就采取诉讼外调解的办法,疏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了企业之间的友好业务往来。
该院改变“不告不理”的老观念和“等案上门”的老传统,走出机关,深入60余家国营大中型企业,交流情况,研究对策。同时,他们还利用各种形式为企业培训法律人才近200人,深入企业宣讲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30多场次;提出各类司法建议343条,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徐光辉 张继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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