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5阅读
  • 0回复

保护人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保护人才
振兴经济,首先要振兴科技;振兴科技,离不开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我国科技人员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们有很强的事业心。为了搞科研,出成果,即便是条件再艰苦,待遇一时上不去,他们之中虽有些牢骚话,但工作始终如一。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可避免地要把许多科技人员推上经济活动和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行政、法律等事务的舞台上。由于专业的限制,这些同志在经营管理、社会公关等方面,缺乏经验;对有关的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合同,专利,商标等法律法规不可能样样精通,在实践中难免有所闪失。为科技人员排忧解难,一方面使他们能把精力全神贯注地放在科研和科技成果应用上;一方面能使他们在经济活动中少走弯路。科技人员有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不为他事干扰分心,聪明才智就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政府部门、执法机关为科技工作鸣锣开道,保护科技人员的权益不受侵害是自己的职责。在履行公务中,发现科技人员对某些政策、法律不清楚的,要仔细介绍解释;发现他们在经营管理中有漏洞的环节,要帮助堵塞;发现某些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与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作法不相适应时,要研究如何解决的办法;发现自己的职务行为错了,或由于这种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失,要主动认错,主动纠正,主动承担。对于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要严肃查处,不能手软。办案中要严格执法执纪。在事实没有弄清、不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行强制措施的条件时,不要轻易抓人;更不能采取抓了人再找证据的作法;对于企业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是必要的,但要立足把企业整顿好,使企业更好地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凡是构不成冻结企业会计账目、银行账户和资产条件的,不要轻易冻结。办案要公正、无私,不要感情用事,不可以把一些不真实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
为国家作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熊小伟,正当他所开创的事业走红之际,近年来却遭到一连串的致命打击,功绩遭否定,名誉受贬损,人身被限制,科研无法搞,经营难开展。而参与此事的,除了几家企业外,又都是执行公务的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和新闻单位。虽然有些问题已被纠正,有些问题还在解决中,但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中,保护科技人员权益不受侵害,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