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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法 以法治厂平顶山棉纺织厂发案率为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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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学法用法 以法治厂
平顶山棉纺织厂发案率为零
本报讯 记者翟启运报道:河南平顶山棉纺织厂坚持学法用法,以法治厂。去年以来,该厂治安秩序良好,犯罪发案率为零。
平顶山棉纺织厂是一个拥有5700多名职工的大型棉纺织、针织内衣综合性集体企业。1982年建厂时,由于是靠贷款和群众集资兴建的,集资招工、政审不严,致使200多名有劣迹的青年被招进厂里。有些人进厂后恶习不改,打架斗殴,迟到旷工,制造事端,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进行。针对这一情况,厂党委以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办厂育人、依法治厂的方针,在全厂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在普法教育中,该厂采用多种形式搞好法制宣传,利用闭路电视、广播等手段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全厂职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进行“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等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到1990年,全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合格率为100%。同时,他们在各车间轮班设立了普法宣传员,举办普法骨干学习班,使他们在普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他们还根据职工的不同岗位和车间的不同情况,合理安排普法学习时间。几年来,共举办学习班50期,5000多名职工受到了教育,占培训对象的98%以上。
普法的学习和教育,使全厂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全厂上下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5年以来,该厂产值、利润分别以12%和7.4%的速度递增,企业先后被省授予“普法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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