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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结束专家学者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研究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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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1-26
第4版(要闻)
专栏:

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结束
专家学者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研究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
本报北京11月25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王标报道:为期三天的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今天在北京结束。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在讨论中提出,党的十四大报告系统概括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如何体现在我国的宪法理论研究中,是当前宪法学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他说,现行宪法是一部体现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乎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宪法,是新的历史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里程碑。
参加讨论会的同志回顾、总结了贯彻实施宪法十年来的成就、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他们认为,党的十四大为宪法的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课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研究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同时,要研究宪法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宪法监督、加强人权研究等问题。
一些专家、学者建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进,宪法中原有的一些规定,在实践中已有较大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宪法部分条文进行修改,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朱剑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曹志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和总结发言。他们提出,开展宪法理论研究要特别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同我国的实际结合起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同时,要敢于和善于吸收和借鉴外国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宪政制度和宪政理论中的某些合理的可为我用的东西。讨论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宣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同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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