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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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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3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答复
编辑同志:鞠枝隆同志对潘香球事件中地主阶级分子欧绪梅(前误为欧诸梅)的处理的建议,很好。这说明鞠同志对该案研究得很认真仔细,是一种对人民负责的表现。欧绪梅确是该案的主犯之一。当该案经检查证实以后,于潜县即已先将其开除回家,所以在浙江省省级党政机关讨论决定该案的处理时,没有对欧再追究。在报上公布该案时,也就没有提到对欧的处理。希望把这情况告知读者。
中共浙江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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