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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逸峰等压制批评、欺骗组织的事实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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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3
第3版()
专栏:

黄逸峰等压制批评、欺骗组织的事实经过
解放日报编辑部
中共中央华东局自一九五二年八月起,检查了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学生薛承凤控告该校领导人员压制批评的事件。从检查与处理该事件中证明: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部部长、兼华东交通专科学校校长黄逸峰,对党极不忠诚老实,欺骗组织,目无法纪,以一系列的错误措施,打击、报复批评者。甚至堕落到欺骗群众,鼓动学生联名写信要求人民日报“检讨”登载学生的批评信是错误的,应予“更正”;当华东局对此进行检查时,黄逸峰又坚持错误,多方隐瞒、掩盖真情实况,抗拒党的检查。中共中央华东局为严明党纪,坚决反对这类反党的罪恶行为,已决定开除黄逸峰的党籍,并建议华东行政委员会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撤销黄逸峰的一切行政职务。参与此项压制批评事件的其他有关人员,亦已受到党纪的处分。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上海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存在混乱现象”一文,署名为该校“一群学生”,实系该校福建籍学生薛承凤所写。该稿批评该校在教学、学制、设备以及建设开支等方面的缺点,并提出若干改进的建议。其中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要求太高之处,并有个别情节与事实有些出入,但动机是为了改善学校状况,并且大部分内容也是有根据的。
这封批评信指出了六件事实,大部分都有根据。第一是年制分科混乱,该校干部现在也认为年制复杂,教、学都有困难。在院系调整中该校二年制并入了交通大学就是为了减少混乱。第二是设备简陋,没有图书馆,没有实习工场。当时该校的确没有图书馆,只有阅览室,书籍很少;实习工场虽有土木、锻工两个,而翻砂、焊工、机械等都没有工场。第三是铺张浪费现象。在和当时学生的情况比较之下,学校的请客等等是铺张了的。盖大礼堂虽然没有化二十亿,但该校学生会的黑板报上的确是这样公布过的,薛承凤是照黑板报写的。第四是很多教员用英语讲课,学生听不懂。虽然没有全部用英语的,但的确常常用英语解释专门名词,使学生听不懂。第五是学生退学转学没有人过问。据查确有一个学生没有办退学手续,也有些是在离校后才补办手续的。第六是没有订爱国公约。当薛承凤写信的时候,的确没有订爱国公约,后来才订了。
这一批评是应该受到欢迎和郑重处理的。斯大林同志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三日的报告中说过:“有时候人们责骂批评者,说他们的批评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说批评有时候不是百分之百地正确。……这是危险的错误。……即令批评只包括着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真理,那末就是这种批评也应该欢迎,细心地倾听,抓住其中健全的核心。”但该校领导人黄逸峰等对此项批评,却不是采取热烈欢迎和坚决保护的正确态度,不是虚心地吸取批评中的合理部分,以积极态度来改善学校工作。他们十分痛恨和仇视这一自下而上的批评,强调这一批评不符合事实,并以“对学校起了不良影响”等为借口,采取了一系列的错误行动来打击、报复批评者。在该稿刊出后的第五天——十二月八日,该校首先召开了青年团及积极分子会议。会前该校校长办公室人事秘书、青年团总分支书记蒋震虹先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宣称“今晚由黄校长(黄逸峰)来校报告关于人民日报登载我校稿件的情况”,并具体布置由班级中团支部派代表表示态度,对这“不正确”的报道进行批判,煽动同学要求人民日报更正。当晚黄逸峰和公路局局长程飞白(交通部党组组员)都参加了会议。在青年团及积极分子会上,黄逸峰的报告整个精神是对投稿者表示气愤,如说:“这个学生真的到交大,我们欢迎。”“这是破坏分子。”当有人建议追查时,黄说:“已经去查了”,并号召投稿者坦白检讨。此外事先布置的和因受蒙蔽而讲话的代表,也一致斥责写稿者为“破坏校誉”,“诽谤学校”,“破坏分子”。
在上述青年团员和积极分子会议前,黄逸峰曾布置以师、生、员、工出面要求人民日报更正,并将此事在学生中展开讨论。在青年团员和积极分子会议以后半个多月内,青年团、学生会、工会和各班级学生中,又开了一连串的会议,目的是“批判”该稿的内容,并鼓动一部分学生、职工签名,要求人民日报更正。在学生会执委中的团员会议上,教导副主任印建强(党支部委员)曾号召学生“自己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这是学生自己的事”。会议要求:“团员在班、级中要站稳立场”,“团支部书记要发动团员写稿支援黑板报,对人民日报的稿件进行批判”。学生会并布置追查投稿人,要求将原稿找回来考察追究,在各班级中号召投稿者自动坦白检讨。该校领导人员采取这些恶劣措施,混淆了事实的真象,在干部与群众中,散布了各种错误认识。如说人民日报所发表的这一批评是“捏造事实”,“完全错误”,“破坏性污蔑性的”,“破坏校誉”,“诽谤学校”,“这是破坏分子、捣乱分子搞的,为了自私自利的目的,为了弄垮学校而到交大”等等。有些学生并要求人民日报检讨这一
“荒谬报道”。学生的联名更正信,是经交通部审查后发出的,信中说:“这是个别人为了达到其个人主义的目的所采取的一种不正派的、不利于我们学校的破坏手段。”在学生会召集的通过更正信的大会上,各班级都有代表斥责写稿者。职工的联名更正信中说:“该函报道内容,与我校真实情况完全不合。”“所举各节有意歪曲事实,希图达到少数自私者的目的。”该校行政和党、团的负责人都以工会会员身份参加签名,交通部和所属机关在学校兼课的干部,包括党员——公路局局长程飞白、副局长桂挹清、交通部秘书处副处长张威、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程健恒等人在内,也有近三十人参加签名。对一部分认为批评尚有符合事实之处的团员,则由蒋震虹召开了所谓“部分落后团员会议”来“训诫”。蒋在会上曾说:“这报道只要我们稍有正义感,我们
一定会知道这都是完全错误的”,“团员对此报道应有的态度,是与其作坚决的斗争,在政治上说来是个敌人,我们要敌我分清。”后来人民日报在接到“更正信”后来信征求党支部的意见。蒋震虹就把支部回信送交通部秘书处处长方弈生修改后,一九五二年一月七日由蒋震虹交支部书记鲁训看后代盖鲁训私章发出。该信主要是说明学校初办,简陋难免,今后要逐渐改进,表示同意学生会及职工会的“更正信”。所有上述给人民日报的“更正信”和“证明信”中,都缺乏自我批评的精神,而是强调困难,强调成绩,强调批评不符事实,说投稿者动机不纯。
本来薛承凤对人民日报的投稿和通讯是完全合法的,按照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报社依投书者的要求代守秘密也是正当的。可是黄逸峰等人却非要追查投书者的姓名不可,为此他们竟敢违反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五条关于保护人民通讯自由的规定。去年二月人民日报给写稿者去了信,当即由蒋震虹截去送往交通部。蒋回校后告诉鲁训:限几天内查出是谁写的稿。随后,蒋震虹与鲁训便布置了专人进行侦察,发现该信为薛承凤取去。三月间,薛承凤不得不向教导副主任印建强承认了给人民日报的稿子是他写的。印警告薛说:“你要检讨,不检讨改正就可能开除。”继蒋震虹任青年团总分支书记、行政上为辅导组长的张兴福(党员)也向薛说:“报道学校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
此后,黄逸峰等人对薛承凤勇于进行批评,勇于向上级机关反映意见的正确行动,十分痛恨,蓄意报复。一九五二年四月十六日该校召开思想改造大会,事先选择了三类典型,就把薛和另一学生列入
“恶劣”的一类,企图通过此一会议,鼓动群众检举控诉,说明薛不可改造,以群众要求的方式将他开除。会前,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曾一再拒绝批准将薛开除,也不同意召开这样的会议对薛等两人进行斗争。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也曾以电话指示蒋震虹,不能采用这种方式开会。当印建强、蒋震虹向黄逸峰汇报了教育部不同意开除薛也不同意开这样的会以后,黄起先说:“不开就不开”,后来又说
“开吧,只要不打起来就没有问题”,擅自决定开会。当时黄并指使对此会“要好好布置一下”。于是蒋震虹就召开小型会议进行具体布置,并拟定了详细提纲和口号,以至什么时候叫口号几分钟,对哪个人叫什么口号,都有规定。对薛的“斗争”,也规定了什么时候大家提条子要求开除他,要斗争到黄逸峰出来“讲情”后才许他下台。当会议上指名薛上台坦白检讨时,薛曾逃出会场,后被找回并被迫检讨了给人民日报写稿问题,说是“主要是对学校不满,自私自利,想到交通大学,破坏学校”等等。这时事先布置的学生就高呼“破坏校誉,诽谤学校”、“开除学籍”等口号,并上台检举控诉。于是黄逸峰出场讲话,虚伪地表示要继续“改造”他。
这次会后,薛在学生中已陷孤立境地。他曾说:
“既然要开除我,我退学好了。”于是蒋震虹就要他写申请书自动退学。但薛并不愿离校。在四、五两月份,黄逸峰曾以学校名义签发两次给薛的家长的信,诈称薛“旧病复发,神经失常”,请来将其领回,或来信委托该校请福建交通厅派人伴送回籍,企图这样来把薛撵走。
薛承凤在该校受到如此打击后,就写信将这些情况告诉人民日报。人民日报编辑部将薛原信转到中共中央华东局办公厅后,华东局负责同志对此极为重视。华东局第三书记谭震林同志当即指示由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主持与有关各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前往该校检查。黄逸峰得知此事后,不仅不正视自己的错误,协助党进行检查,反而决心隐瞒真情实况,采取了欺骗党的卑劣手段。在一九五二年八月一日检查组将去检查前,黄逸峰就连忙打电话找该校秘书长林建略(非党员),因林不在由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鲁训代接,黄告诉鲁训说:“检查组要去,你们认识要取得一致。”随后又派交通部人事处代理处长白长洲(党员)到该校布置。白对林建略、周迈(党员,该校教导处副主任,一九五二年四月才到校工作,七月后任该校党组副书记)等说:“黄部长认为这件事不是小问题,你们不要马虎,不要你讲你的,我讲我的。”于是白、林就要开会布置“统一认识”,只因周迈反对和检查组已到校才作罢。此后,黄逸峰又进行了一系列威胁、欺骗的活动。如印建强曾把青年团及积极分子会议的记录带去向黄请示,黄表示这个记录不必给检查组。因而,在检查开始时,许多干部增加了顾虑,不敢积极反映真实情况。而由黄逸峰指定参加检查组工作的原该校校长办公室人事秘书蒋震虹,也借黄逸峰之势,狂妄放肆地抗拒和破坏党的检查,自始至终不向检查组老实交代,也不愿将有关的重要材料如思想改造大会的具体布置提纲和口号等,交给检查组。一个学生有一份记录思想改造大会的笔记本,张兴福要拿给检查组参考,蒋即加以阻止。对青年团积极分子会议的记录,蒋告鲁训说:“没有经过黄部长,不能给他们。”之后检查组通过周迈同志要到了这个记录,蒋又假作阅读,拿到另室卑劣地将黄逸峰报告和蒋本人讲话记录撕掉(共二页)。当时虽经检查组发觉向其质问,并有周迈同志据实指责,蒋还矢口抵赖,直到十多天后核对材料时,始勉强承认材料是她撕的。但在她写的检讨报告中,仍狡辩说:“记录未经讲话人看过”,“怕检查组断章取义”。
最后,经过党在该校党员、群众中一再地耐心启发教育,经过检查组深入的调查,反复的研究核对,与有关人员的座谈、讨论,又由于该校有些党员能站稳党的立场,认识了黄逸峰错误的严重性质,积极向党反映了很多真实情况,因而经过三个多月,终于弄清了事件真相,证明了黄逸峰等人在对待华东交通专科学校学生薛承凤的批评问题上,有严重的罪恶行为。但黄逸峰在无可辩驳的事实面前,仍然态度狂妄,强词夺理,玩弄手段向党对抗,完全暴露了他是一个反党的坏分子。为了执行党的纪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坏分子,反对压制批评的反党思想和反党行为,经中共中央华东局的批准,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黄逸峰的党籍,并建议华东行政委员会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撤销黄逸峰的一切行政职务;决定给蒋震虹同志以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给印建强同志以当众警告的处分;给鲁训同志以当众劝告的处分,并决定公布此一事件的处理经过,以教育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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