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国营”为何改成了“国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2
第2版(经济)
专栏:换脑筋话题

“国营”为何改成了“国有”?
文牛
在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夕,人们发现有一个重要的提法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人们一贯说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改成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何把“国营”改成了“国有”呢?
这实际上涉及到一系列的观念问题。
如果在前些年,有人把“国营大中型企业”写成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大家不会觉得这中间有什么重要的差别。因为国营企业不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全民所有”在我们国家不就是“国家所有”吗?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现代化商品意识的传播,人们开始认识到了,所有制是一个体系,是可以分解的;而且经济越是发展,分工越是发展,这种分解就越是细致。一般地说,所有制体系包括这样的几个“权”: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分配权、处置权。于是,不仅有可能而且必须把所有权和后面的四种权相对分开,而把后面的这四种权(当然也并不是全部的权),统称为“经营权”。
这种“两权分离”的观念的普及,可以说是人们观念的一大转变。
“国营”改为“国有”实际上还有一个经营主体的变化问题。既然是“国营”,顾名思义,自然就是国家直接经营,在实际上又是政府经营。而“国有”就不一定非得是国家或政府直接经营了,所有权是国家的,但经营的主体则可能走向多样化:少数企业是国家(政府),多数企业是企业的领导班子,或企业的全体职工,甚至可以承包或出租给某个人。经营主体上的这个变化,不仅可以解决政企分开的问题,还可以使国有资产有了直接的责任者。
这种国有企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被认可,也是人们观念上的一大转变。
“国营”企业改称为“国有”企业,实际上也包含着国有企业的体制变化的内容。这里肯定的只是“国有”,至于企业具体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机制,则可以从实际出发,多种多样。承包是一种,股份制是一种,既实行股份又实行承包也是一种体制和办法,如此等等。国有资产的存在形式,既可以是单纯的形式,即在一个企业只有一种最终的所有权,也可以是多种所有权和所有制的结合形式,如通过股份制就可以实现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结合,甚至可以实现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结合,还可以实现本国资产和外国资产的结合。
这种把资产的最终“国有”和它的实现形式加以区别的看法和做法,实际上是人们观念上的更大转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