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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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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2
第4版(要闻)
专栏:

在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讲话
彭冲
今天,我们举行座谈会,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大家围绕如何更好地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谈了许多很好的意见。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适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变化的需要而制定的。这是一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好宪法。好在哪里?正如大家指出的,这部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用根本大法的形式记载和确定下来,对改革开放这一强国之路作出了原则的规定。这就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可以遵循,能够极大地提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宪法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了系统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国家体制,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宪法对我国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作了广泛规定,它不仅包括生存权、人身权和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公民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给予保障。宪法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国家的统一和设立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的总方针解决港、澳、台问题,作出了规定。宪法还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作出了规定。1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它为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当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某些具体的规定已不能适应现实的情况。有的同志发言中建议对宪法中有的规定,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这是值得重视的。宪法的修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重要的是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实施宪法,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同时,要十分珍惜和维护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为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有了这两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能够顺利发展,我们国家就会兴旺发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就大有希望。
实施宪法,还必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力。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特别是立法和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管理。还要继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必须有健全的法制作保障。法制建设是新经济体制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法制的同步建设,新的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确立和完善起来。为了保证市场正常运行,当前急需制定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公司法、制止不正当竞争法、证券法、银行法、预算法、投资法、社会保险法等。对以往制定的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应当及时修改或废止。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是一项根本性的变革。这就要求经济立法也要更新观念,树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观念,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和地位,使它们按照同一规则进行公平、公开的竞争。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为我所用。制定了法律,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要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的有效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等现象,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管理各项事业,使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宪法的权威,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保证宪法的实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还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是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用宪法来规范自己的行动,并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这样才有人民的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才有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为此,必须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要健全宪法保障制度,加强对宪法实施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的形式和程序,使违反宪法的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大家都来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证宪法的实施,我们的宪法就一定能够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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