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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的错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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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2
第5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思辨篇

“怕”的错位
金陵客
据8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湖南省联合检查组打假行动受阻,地方保护主义公然对抗执法监督。消息中透露了株洲县一位负责人7月中旬对该县坚持打假的药检所负责人所说的几句话:“市场刚开张不久,卖几次假药怕什么?你们要将全部假药亲自送回新街药店。”
“卖几次假药怕什么?”多坦率的话!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有恃无恐,其原因恐怕就在这里。消费者对假冒伪劣商品义愤填膺,他们可以不怕。被侵权的单位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也可以不怕。败坏本地产品的信誉,他们可以不怕,甚至违法乱纪,他们也可以不怕!“卖几次假药怕什么?”在他们眼里,确确实实是没有什么可怕的。如果我们接下去问一句:他们为什么该怕的不怕?其原因恐怕还是我们执法不严,对制假造假的责任者打击不力。一旦查出责任,说情者纷至沓来:“这个同志用心还是好的嘛,不得已而为之嘛……”更多的情况是,因为制假造假而搞成了经济飞跃发展的假象,给自己早已搭好了飞黄腾达的阶梯;打假尚未开始,他们早已晋升。等你再去追查时,只得不了了之。所以,株洲县这位负责人说的“卖几次假药怕什么”,实在是一句不可小看的“经验”之谈。
制假造假的人什么也不怕,庇护制假造假的人什么也不怕,“怕”,只是消费者小心翼翼害怕上当受骗,被侵权者更是怕真李逵斗不过假李逵,“怕”的错位就这么展现在世人的面前。该“怕”的一点不怕,不该“怕”的反而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怕”的错位现象不消失,要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只能是一句空话。
《老子》有云:“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历史也是如此,到了大家都害怕你的时候,你恐怕也就不得不害怕自己得不到什么好结果了。“卖几次假药怕什么”,真的到了千夫所指之时,我看不怕也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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