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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一换效益大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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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3
第2版(经济)
专栏:贯彻落实《条例》大家谈⑧

机制一换效益大变
哈尔滨赛格电子公司总经理冯连弟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抓住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牛鼻子”,是医治目前许多企业存在的毛病的一副良药。在这方面,我们公司是有体会的。
我们公司的前身是哈尔滨无线电四厂。从1985年开始,工厂产品大量积压,企业连年亏损,到1990年8月,累计欠银行贷款高达1100多万元,濒临破产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经市政府批准,于1990年9月,租赁给了深圳赛格电子集团经营,成立了现在的“哈赛”公司。租赁后仅3个月零22天,“哈赛”就实现扭亏为盈。1991年,实现产值5006万元,销售收入3020万元,利税440.8万元。今年的生产、销售形势更好。
一个工厂,设备、人员基本没变,所有制性质也没有变,为什么前后两年间判若两厂呢?关键就是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了企业活力。
公司成立之后,摆脱了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依附关系,引进了特区的经营管理模式。这使我们能够在9个月内分别淘汰并开发了三种产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产品单一、产销脱节的状况。特别是抓住时机,较为顺利地打入了独联体市场。另外,在内部分配、用人制度、机构设置等方面,也适应市场需要,推行了多项改革,激发了全公司职工尤其是科技人员的竞争意识,提高了工人的劳动效率和干部的管理水平。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于租赁这一形式,为我们率先实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供了一种契机,造成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对企业管得过多、过死,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都没有自主权,因而也就没有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公司成立之后,哈尔滨市政府非常开明,首先将原无线电四厂的债权债务包袱卸掉,由政府按有关规定处理,使“哈赛”能够轻装发展。市政府还在企业的人事制度、劳动工资、经营管理、进出口岸、效益分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赛格集团也采取了全新的领导方法。赛格集团对所属企业采取“五自”、“三不”的管理原则。“五自”是:自愿加入、自由退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三不”是:对企业不搞行政干涉、不截权、不收费。赛格集团对“哈赛”的管理主要是抓经营发展战略、年度生产计划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选拔。对企业的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聘、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具体干预。这反而加重了我们肩上的领导责任,逼着我们专心致志地抓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接受价值规律的检验,已势在必行。因此,希望政府机关尽快转变职能,将《条例》规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折不扣地下放给企业,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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