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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企业集团 迎接“入关”挑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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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4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发展企业集团 迎接“入关”挑战
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对我国发展企业集团的问题进行了许多探讨,全国已经形成的1000多家各种企业集团,对改善我国企业组织结构,发展社会分工,实现规模经济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集团化”已经和承包制、股份制一起被当成搞活企业的“三大招”。但是,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集团的形成究竟有什么客观必然性?发展企业集团究竟有什么重大的战略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能不能通过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发展企业集团来增强企业活力,迎接“入关”挑战?政府培植企业集团符不符合党的十四大提出的改革方向?怎样处理培植企业集团的特殊措施和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之间的关系?究竟是“船小掉头快”,还是“船大抗风浪”?
前不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现代企业导刊》邀请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经贸部和国务院研究室等部门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参加座谈会的同志一致认为,企业集团的形成及其扩张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和进步的结果,是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客观现象。我国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尊重商品经济客观规律,坚持企业之间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原则,又应因势利导,按照商品经济规律,借鉴国外的经验,引导和培植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以此推动和促进我国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发展社会分工,促进我国生产力进步,实现规模经济,使之成为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迎接“入关”挑战的一个战略性手段,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抵抗各种冲击和动荡的“航空母舰”和骨干力量,因此,组建企业集团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参加座谈的同志也认为引导和发展企业集团不应用行政手段强行搭配或“拉郎配”,也不宜一哄而上搞形式主义。座谈会建议,引导和发展企业集团,应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为前提,以资产关系为纽带,通过资产扩张和参股控股来实现;把发展企业集团和转换企业机制联系起来,不能光指望国家开小灶,给过多的优惠政策;把政府有意识扶植企业集团和产业倾斜政策统一起来,特别是当前应根据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的进展,重点培植一些服务业企业集团。与会同志特别强调引导和发展企业集团应制定相应法规,坚持政企分离,不挂行政级别,尊重集团下属企业的法人地位和自主权,理顺集团内部管理体制,使我国企业集团真正健康发展。 (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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