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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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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5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越联合公报
●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两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双方签署了两国政府间投资保护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
●双方同意,在继续举行专家级谈判的同时,尽早开始政府级谈判,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就解决边界领土争议问题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并根据这些原则加速谈判进程,早日解决包括海上和陆地上的领土争议问题。在谈判解决前,双方均不采取使边界领土争端复杂化的行动
●双方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双方欢迎东南亚及整个亚洲地区国家之间关系取得的新发展。双方表示将为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合作作出各自的努力
本报河内12月4日电 中国总理李鹏4日结束对越南的访问时双方发表了中越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一、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武文杰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四日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
李鹏总理同武文杰总理举行了会谈。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国家主席黎德英以及越共中央顾问阮文灵、范文同会见了李鹏总理。
会谈和会见是在友好、坦诚、相互尊重和理解的气氛中进行的。
二、双方回顾了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中越高级会晤以来两国关系取得的新的进展。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两国之间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根据双边会谈结果,双方签署了两国政府间的投资保护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
三、双方就解决两国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将采取有效措施,使这次签署的四项协定及此前签订的贸易、处理两国边境事务、经济合作、互免签证、国境铁路、海运、邮电、航空等八项协定得到全面实施,以促进两国在各个领域进行稳定和有效的合作。
四、双方重申一九九一年两国高级会晤达成的协议,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国之间存在的边界领土争议问题。双方同意,在继续举行专家级谈判的同时,尽早开始政府级谈判,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就解决边界领土争议问题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并根据这些原则加速谈判进程,早日解决包括海上和陆地上的领土争议问题。在谈判解决前,双方均不采取使边界领土争端复杂化的行动。
五、双方重申了两国领导人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日“中越联合公报”中就台湾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
六、双方通报了各自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中方介绍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团结一致,加快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情况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越方介绍了越南人民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越南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路线进行各方面的改革和在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越南的事业中所取得的巨大和重要的成就。
七、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动的历史时期。两极格局已经终结,世界正在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双方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八、双方认为,保持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加强各国和区域经济合作,符合本地区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双方主张,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应当遵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不得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双方欢迎东南亚及整个亚洲地区国家之间关系取得的新发展。双方表示将为促进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合作作出各自的努力。
九、作为柬埔寨问题巴黎协定的签字国,双方希望同有关各国和各方一起,为推动全面和严格履行巴黎协定作出积极努力,以便在柬埔寨实现民族和解与和睦,建设一个和平、独立、中立、不结盟、与所有国家都友好的柬埔寨,为巩固东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作出贡献。
十、李鹏总理对越南政府和人民隆重、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鹏总理邀请武文杰总理在方便的时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武文杰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日于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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