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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采取措施 纠正若干部门乱花去年结余款项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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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6
第2版()
专栏:

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采取措施
纠正若干部门乱花去年结余款项的错误
华东区各省有些部门不肯将一九五二年预算中结余的钱上缴国库,纷纷在一九五二年年底抢着花钱,有的甚至不惜违反国家财政纪律,也要把钱花了。
这些部门抢着花钱的情形,可以从华东各省财政经济委员会驻上海联合办事处的统计看出来:十二月份,华东各省汇款委托该办事处采购物品的单位突然增加了二千七百五十户,汇款额较十一月份增加了六百一十五亿元。其中文教卫生部门多采购图书、仪器和医疗器械;采购电扇、打字机、计算器、自行车的也不少。许多单位购货数量超过了正常需要。例如苏州市公费医疗科,平时每月购青霉素二百到三百瓶,十二月份却采购了三千瓶;福建省财政厅十二月份购买了三十架计算器,十架打字机;浙江省一个妇幼保健站平时收支数目并不大,去年年底竟花一千六百万元买了一架计算机。
这些单位为了把钱花光,竟和私商订立合同,预先付款,延期取货。原苏南文教处购买十五亿元的图书仪器,约定一九五三年四月交货;浙江省文教厅购买价值三十六亿元的收音机、打字机和仪器等,约定一九五三年五月交货;福州交通学校购买的文具仪器订于一九五三年七月交货;杭州市建设局订购了价值四十三亿元的挖泥船,竟连交货日期也没有订。
有不少单位的订货合同是一九五三年夏天交货,它们虽然预付了定金,但怕一九五三年无法报销,便将汇款存在上海,要求华东各省财政经济委员会驻上海联合办事处及上海市贸易信托公司代开证明信,在一九五二年决算中报销。有的单位甚至向私商预先取得发票拿回去报销。
在上海的各基本建设单位,去年十二月份拨付的工程资金也比十一月份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一十点四。增拨的款项,不少是合同预付款。其中有一部分合同连开工日期及工作天数亦未订明。有一部分基本建设单位的工程,国营建筑包工公司不承包,这些单位就迫不及待地找私商承包(私商承包者有八十四件)。承包工程的私商说资金不够,有的基本建设单位就叫私商向交通银行要求贷款,而他们则从旁说情。
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发现上述抢着花钱和有些单位因抢着花钱而违反国家财政纪律的现象以后,已分别采取各种措施加以纠正。基本建设单位与包工单位所订合约无开工日期及工作天数者,令交通银行拒绝付款;已付款者重新审查报上级决定。各采购单位所订货物不合需要者,价款追回缴国库;订购货物确实需要者,未付款追回缴国库,合约内规定于一九五三年内到期付款者,在一九五三年的预算中支付。开了证明或发票实际上未付款者,不得在一九五二年预算内报销。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并责令各该单位的上级机关分别认真检查和处理因抢着花钱而违反国家财政纪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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