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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渔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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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3
第4版(要闻)
专栏:

张友渔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张友渔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2年2月2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4岁。
张友渔1898年生于山西省灵石县,青年时代,就参加了“五四运动”和“五卅运动”。他1927年毕业于国立北平法政大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兼秘书长,主办我党进行合法斗争的《国民晚报》并任该报社长兼总编辑。此后他根据党的指示,长期以文化人和教授的身份,做国民党上层军政人员、文化界上层人士以及民主党派的统战工作。1928年,他以天津特别市政府科长的合法身份营救了大批革命同志。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先后在我党北平市委特科、华北联络局工作,任联络局北平小组负责人。他多年担任《世界日报》主笔并在北平多家大学任教。1937年“七·七”事变后,先后任我党山东联络局书记、豫鲁联络局书记,南方局统战委员会成员,香港文委成员,南方局文委委员兼秘书长,重庆工委候补委员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他还受我党派遣,先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军团政治部长、国民政府战地党政委员会设计委员,并任《时事新报》和香港《华商报》总主笔,救国会领导成员及该会重庆生活书店总编辑。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国共谈判中共代表团顾问,中共南方局统战委员会政治组负责人,《新华日报》代总编辑、社长,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中共中央后委城工部领导小组成员,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兼秘书长和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
1949年后,张友渔先后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党组成员、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政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顾问,兼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委会副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政治学会会长、名誉会长和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他还是第一、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张友渔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积极推动者。早在1954年,就参加了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1979年任全国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9月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秘书长,1983年6月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改任该委员会顾问,1986年6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他为制定1982年宪法和一系列重要法律倾注了全部心血,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张友渔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学者。他精通法学、政治学、新闻学,知识渊博、学术深湛,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几十年来,他撰写了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专著和论文,主编多部有价值的著作,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他为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学术研究中,他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一贯倡导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他勇于开拓,勤于探索,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尤其关心青年学者的成长,受到社会科学界的尊敬和爱戴。
张友渔几十年如一日,一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工作勤勤恳恳,躬亲务实,表现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在“文化大革命”中,他身处逆境,但仍坚定不移地相信党,相信群众。他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1979年恢复工作时,他虽年逾80,但仍夜以继日地工作。他始终关心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是在病情十分严重的时候,还一再对立法工作表示关注,充分表现了他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崇高品德。(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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