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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环保意识样品弄虚作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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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引以为戒

缺乏环保意识样品弄虚作假
1991年秋天,我市过西镇一村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兴建一个铅笔配件厂,今年春季投入批量生产。镇环保助理员得知后,向厂里提出补办环保项目审批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拖了下来。
不久前,市环保局的同志到过西镇检查工作,镇环保助理员便把铅笔配件厂未经审批即投产的情况作了汇报。市环保局的同志前往该厂进行调查,取回了废水样品。铅笔配件生产工艺中一定含有铬离子,可是,对这批废水的监测结果,铬项目为零。其它监测项目也均不超标。没有依据,不能进行经济处罚,只好让其补办了项目审批手续。
在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市环保局分管审批项目的同志,又到铅笔配件厂二次取废水样品,监测结果,铬离子超标数倍,其它监测项目也有超标问题。
为此,市环保局对这家工厂作了两条处理决定:
一、迅速增加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二、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为什么两次取样监测,结果却大不一样?原来,铅笔配件厂在市环保局第一次取样前,伪造了现场,市环保部门取回的废水样品,是加了颜料的生活饮用水,所以监测达标。上述事实,给人们以两点启示:
一是企业领导人的环境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工作中要认真细致。
山东莱州市环保局 马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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