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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的事实改变了我对婚姻法的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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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鲁山县的事实改变了我对婚姻法的认识
编辑同志:我读了人民日报一月六日报道的“河南省鲁山县是怎样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活生生的事实后,使我改变了对婚姻法的认识。从前我想:“农民中自由结婚的人并没有几个;大多数都不会恋爱。”现在鲁山县的事实摆在我面前:农民不但会恋爱,而且他们所选择的对象都很好:都是爱劳动、爱学习、爱进步、爱为人民服务的。他们所建立的新家庭很幸福。在我的周围很容易听到这样的话:“官凭印,虎凭山,妇女凭的男子汉。”“鬼神不算神,女人不算人。”现在,这些荒唐话都不值得一驳了。只要按婚姻法办事,女人不仅能和男人一样发挥她们的劳动力,并且她们将和男人并肩为创造更大的幸福而努力。看了鲁山县的事实,任何人都应该高呼:婚姻法真是好,毛主席带给我们的幸福真是说不完。我建议有关部门快把鲁山县这一类的材料制成电影或连环画等,深入农村、工厂去宣传,为贯彻执行婚姻法打下基础。 王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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