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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斗争,一定胜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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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8
第3版()
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坚持斗争,一定胜利
农民郑怀恩为了检举区、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奔走于阜新县、辽西省和东北区的各有关机关,行程七千多里,历时十个月,遭受了阜新县某些干部的重重阻难和区、村干部的打击迫害。这一事件,暴露了阜新县基层干部的恶霸作风和阜新县、区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的严重性。但这一事件最后得到正确处理的事实,又说明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只要坚持真理,对恶劣现象进行坚持的不妥协的斗争,就一定能得到胜利。
在我们国家中,像王殿禄、丁万山那样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坏干部,像阜新县县委书记赵琪等那样以恶劣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检举和控告的官僚主义分子,虽属少数,但并不是个别的,这就是和“郑怀恩事件”相类似的事件屡次发生的原因。这种情形,严重地障碍着人民群众政治积极性的发挥。在国家大规模建设已经开始,急需全国人民发扬高度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今天,彻底消灭这种现象,是更加必要和迫切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国家主人翁的资格,对官僚主义分子进行坚决的斗争。因为只有人民群众都起来斗争,才能把所有的官僚主义现象无遗漏地揭发出来。假如在检举揭发的过程中遇到打击或阻难,决不要灰心,应该学习郑怀恩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越级控告,以至控告到中央。人民的这种民主权利,是共同纲领第十九条明文规定了的,任何人不能在任何借口下加以干涉和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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