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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海南经济特区建设国务院批准吸收外资开发洋浦建设外向型工业区,实施保税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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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4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快海南经济特区建设
国务院批准吸收外资开发洋浦
建设外向型工业区,实施保税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最近,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会议审议批准了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建设洋浦经济开发区,进一步推动海南经济特区建设。
吸收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洋浦地区的3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吸收外资规模最大的一个项目,海南省为此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并广泛征询了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这次获得国务院批准后,海南省将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进一步与投资开发的外商洽谈,具体落实。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要建设成为以技术先进的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相应发展的外向型工业区。洋浦经济开发区将实行封闭式的隔离管理,在区内实施保税区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外商提供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为货物进出口提供方便。海关总署等国家监管部门和海南省政府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设置管理机构,行使统一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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