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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师”未必出高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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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1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严师”未必出高徒
原教育部副部长 臧伯平
听到武汉、沈阳发生的家长打死孩子事件我有下面几点想法。
1、父母打死子女,这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些家长没有法制观念,视子女为私有财产,这一问题要引起广泛注意。
2、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酿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当吸取教训。
3、要开展家庭教育,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水平,反对体罚等暴虐手段。
4、学校要与家长结合起来,共同教育好孩子,但老师不要动辄向家长告状,不能和家长一同向孩子施加压力,苦苦相逼。
5、要加强师范教育,加强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应该懂教育学,了解儿童心理,才能受学生爱戴,使学生高高兴兴来上学。严厉申斥甚至体罚学生,是对学生身心的摧残,是非常错误的。
我幼年时,有一位老师,叫王有勇,他从不体罚我们,也没有大声斥责过我们。他循循善诱,学生们喜欢上他的课,学得很好。当他调离时,我们恋恋不舍,师生们都失声痛哭起来。后来换了一位董老师,时常用戒尺、教鞭打学生,同学怕上他的课。哪一天有这位老师的课,逃学者就多起来,家长也没办法。这样的老师,用心也许是好的,但方法错了,效果极差。
对孩子的学习,要求不能过高过急。要很好地研究如何教育下一代。并非老师越严,效果越好,相反,还可能有反效果。“严师出高徒”这句老话要分析,不完全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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