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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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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4
第2版(经济)
专栏:

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
本报记者 蒋亚平
为什么要在全国范围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目前在各地的进展如何?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应注意些什么?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主管此项工作的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司长刘广金。
刘广金说,尽管近几年来全国耕地锐减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但非农业建设占用高产稳产农田和大中城市菜地的现象仍有增无减。我国人均耕地1.3亩,人口又每年递增约2000万,其中已有10多个省市人均耕地不足一亩,耕地的人口承载力已达临界状态,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怎样兼顾好吃饭和建设的矛盾,办法之一,就是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我国人口、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主要包括大中城市郊区和铁路、公路两侧的优质农田,有关商品粮基地或高产稳产田,名特优稀农产品基地及人多地少省份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就是用划区定界的形式,采取不同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保证不被非农业建设占用。
据刘广金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7个省、市、自治区的近300个县进行了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试点,山西、甘肃等省还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刘广金强调,目前,在全国推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关系尤其重要。从职能分工上,以土地管理和农业部门为主。同时,又与财政、建设、规划、计划等部门密切相关。只有大家充分重视,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涉及到国计民生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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