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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确定工作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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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1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确定工作重点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谢联辉从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决定在“八五”期间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和改革,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去年邓小平同志发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号召,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其产业化的进程。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内地大中城市中又建立了2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吸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进入开发区。
国家科委负责同志认为,中央一系列的战略决策,使2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一开始建立,就具有高科技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优势,享有与经济特区大体相当的优惠政策。建设好这些开发区,不仅会有力地推动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而且对整个科技工作的政策和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科委联合作出以产权制度、分配制度、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重点开发区改革决定,并选择几个开发区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
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两委要求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制,进行股票上市与不上市等多种试点,使企业的发展建立在合理的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之上。要在积极争取财政、银行支持的同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广泛开拓开发区和企业的集资、融资渠道。
在分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真正实行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的原则,使企业能够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制度,保证让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合法地获得高积累和高报酬,同时允许企业和职工有权双向选择,允许人员流动。
在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方面,要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同时要解决企业在生产许可、主要原材料供应、进出口和外汇的配额及渠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家科委负责同志认为,改革的目的,是要努力优化开发区的软环境,并创造良好的硬环境,努力把开发区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的辐射源、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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