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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期的有价证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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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1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我国早期的有价证券
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宪宗统治时期,由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许多商人经常来往于京师及各地经商。为此,他们必须携带大量金钱,非常不便,又很不安全。加上当时藩镇割据,严禁钱币出境外流,致使全国钱币十分紧缺。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飞钱”便应运而生。
当时,朝廷允许各地在京师长安经商的商人,将售货后所得的款项交付给各地驻京的进奏院或各军或各使等机关,或交给在京设有联号的富商。元和七年(公元812年),改由户部统一经营。机关、商号或户部收到商人钱币后,发给商人印有钱币数量的半联票券。另半联票券寄往各地有关机关、商号。商人回到本地后,有关机关、商号将两联票券合对无误后,即可付给商人钱币。这两联票券就叫飞钱。
飞钱类似现代的汇票,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有价证券。它的发行,不仅使商人“以轻装趋四方”,大大促进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为货币发展的重大改革——纸币的出现创造了良好的契机。(10月10日《法制日报》王继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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