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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卑劣 雇他人杀害对手 法律无情 主谋者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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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14
第4版(要闻)
专栏:

  嫉妒卑劣 雇他人杀害对手
  法律无情 主谋者被判死刑
新华社长沙12月13日电(湖南日报记者李玉葵、新华社记者刘春贤)雇人刺死竞争对手的赵自伏,12月10日在长沙被判死刑。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赵自伏对同行刘高武经营有方怀恨在心,经龚建新介绍,出钱请李海奇、彭文革、毛亦斌将刘高武杀死,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主犯赵自伏、李海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彭文革、毛亦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龚建新有期徒刑7年,法院同时判处赵自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万元。
赵自伏原是浏阳县农民,进长沙做素食生意有五六年时间。他经商心术不正,为了独吞生意,曾采取恐吓等手段挤走搞垮几个同行。今年10月,他以联营名义租了窑岭百货商店素食柜台,看到承包相邻柜台的刘高武善于经营,便想方设法阻止刘高武在此承包,未能得逞。没料到刘高武生意越做越红火,每天获纯利200元以上。赵自伏更是嫉恨交加,顿生歹念。10月下旬的一天,经龚建新介绍,赵自伏花6000元钱雇李海奇、彭文革、毛亦斌三人替他“了难”。11月2日晚,刘高武骑自行车回家,3个持刀“杀手”立即跟踪追至韶山路天心炸鸡店门前,对毫无戒备的刘高武挥刀乱刺。刘高武手掌被刺穿,腿部动脉被戳断,被群众送到医院,终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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