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阅读
  • 0回复

西城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案 《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作者胜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14
第4版(要闻)
专栏:

  西城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案
  《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作者胜诉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著作权纠纷11日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明是非,作者贾英华十年心血得到认可。
此案起因是《溥仪的后半生》及《溥仪与我》两书的作者李淑贤、王庆祥前不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贾英华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大量抄袭前两部书稿。
西城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贾英华在创作《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过程中,通过长期搜集、整理,获得了对溥仪生平的了解,以此构成了其书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不是抄自原告之作品。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贾英华在“文革”后期曾是原告李淑贤的邻居,他帮助李淑贤整理过溥仪文稿及遗物,并先后自费采访300余人,查阅收集资料数以千万字,部分地参考利用了长春伪皇宫博物馆提供的溥仪日记、文稿。
李淑贤、王庆祥所委托的律师在法庭上表示,对此判决不服,将依法提出上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