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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合作总社来信答复在工地不宜发展合作社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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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1-29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简评

全国合作总社来信答复在工地不宜发展合作社组织
编辑同志: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专页”一月一日刊载了“合作贸易机构应加强工地物资供应工作”的读者来信综述。基本建设工地工人日用必需品的供应工作,确是非常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我们反复研究,认为合作社对于担负这一任务,在目前尚感困难,因为合作社是由社员自己集股成立的经济组织,他的任务只是满足社员群众的供销要求,对于非社员没有义务去进行供应与推销。至于工地工人自己凑集股金组织自己的消费合作社,也因施工时间不长,工人流动性较大,恐亦不大适宜。因此我们意见:这个问题应由国营贸易部门设法解决。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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