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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教育、改造相结合山东押犯单位全部办成“特殊学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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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监管、教育、改造相结合
山东押犯单位全部办成“特殊学校”
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山东省劳改系统在“强化监管、细化教育、深化改造”上下功夫,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行“三分管理”,办“特殊学校”,改造质量稳步提高。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在监管工作上全面推行分押、分管、分教的规范化管理。对罪犯由过去的混押改为分押,由一律普管改为分级分类管理,不仅有效地避免不同犯罪类型间的交叉感染,而且对罪犯产生强烈的“全程激励”作用。如省三监规定,新收犯人入监后,除要求摸清基本情况外,还必须进行智能、心理等多项科学测试,根据综合评测结果,向投送大队提出有计划的矫治意见。推行“三分”管理后,罪犯改造积极性高涨,月违纪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狱内没有发生行凶、哄监闹狱、暴力脱逃等重大恶性事故。
在办学教育方面,推行针对性强的“五位一体”的学制,既抓好犯人政治、法律、文化、技术、劳动教育,又开展个别教育、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教育。目前,全省23个押犯单位全部办成了“特殊学校”。
在劳动改造上,实行犯人劳动责任制、师徒合同制、发明创造奖励制。在有条件的单位试行犯人低工资制和周五劳动制等。
这些改革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改造质量的提高。14年来,山东省犯人年逃跑率平均为0.45‰,重新犯罪率低于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6个单位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最近,山东劳改局又推出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24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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