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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农民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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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0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勿忘农民利益
吴酩
40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出现过两个“黄金时期”。一个是土改到初级社阶段,共产党领导农民闹翻身,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以极大的热情发展生产,使我国凋敝的农业迅速焕发生机。新生的共和国得以战胜重重困难,立足于世界东方。再一个就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压抑多年的积极性迸发出来,农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为我国社会、经济全面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为什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会出现这样一个巨大的马鞍形?充分尊重或忽视农民利益,是一条至关重要的原因。
正是因为看清了这一点,邓小平同志早在1978年发动改革之时,就明确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恢复尊重农民利益的传统,把不该剥夺的物质利益还给农民,这就是激发农民积极性、引发农村改革的启动点。十多年来,尽管遇到不少小波小折,但由于我们始终坚持这条根本原则不动摇,农村改革和经济才一直保持住了健康发展的好势头。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与经济跨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也展开了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探索。完善双层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由于经济等条件不同,各地可以也应该走适合各自情况的路子,不必拘泥于一种模式。但尊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决不能违反。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必要认真换一换脑筋。不要一提壮大集体,就打农民的主意,就只想到用“收”的办法“归大堆”。无数事实已经证明,那种办法是行不通的,只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破坏生产力发展。
广州市天河区从实际出发,大胆开展股份合作制试验,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的产权关系,以“股”打破了农民与集体之间的隔墙,以“股”为纽带,把农民利益与集体经济更加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其结果是,集体兴,农民富。他们这种大胆闯、大胆试的改革精神,值得提倡。当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条件各异,在具体做法上不应也不可硬性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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