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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拟定小康量化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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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国家统计局拟定小康量化指标
最近,国家统计局组织有关单位,拟就2000年实现“小康”目标,制定了全国、城市、农村三类小康生活标准的量化指标。据透露,目前达到这类指标的城市,农村已过半数。
小康生活标准,是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必须达到2400元人民币(下同);人均年收入1400元;人均住房面积15.5平方米;人均日摄热量2600千卡;恩格尔系数在40%—49%;平均预期寿命70岁;中学入学率为55%—60%。据悉,依照这个标准,全国接近上述指标程度的城市、农村,1990年就达57.7%。
城市小康生活标准共有15项,其中主要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5000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人均居住面积8至1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要占到六成;人均年收入2380元,恩格尔系数为44%—46%;人均日摄取热量2600千卡;平均预期寿命为70岁;普及9年制教育,中学入学率达到90%;平均每三个人(识字人口)每天有一份报纸;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或五天半;每年有两周带薪休假制度。依照这个标准,对1990年城市居民生活水准进行综合分析,目前中国城市的评分为65.16%。
农村小康标准主要是: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恩格尔系数低于50%;营养基本满足需要;人均衣着支出超过70元;电视普及率超过70%;劳动力平均教育年限为8年;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超过90%;用电户数在95%以上;已通电话的行政村超过70%。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对超过小康生活标准进入富裕行列的城市、农村将另外制定标准,予以评判。
(12月1日《公共关系导报》弓 铿文 徐厚裕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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