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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区:现实与前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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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1
第7版(国际)
专栏:年终专稿

欧洲经济区:现实与前景
本报记者 丁刚
一九九二年,欧洲一体化持续发展。建立欧洲经济区的进程与欧共体批准《马约》的进程相结合,构成了发展的主线。
今年五月二日,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和欧共体在葡萄牙的波尔图正式签署了关于建立欧洲经济区协定。从去年十月协定的达成到正式签署,各国舆论普遍强调了建立欧洲经济区的重要意义。十九个欧洲发达国家实现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建立起一个占世界贸易总额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自由贸易区,对世界的影响不可低估。它又是欧共体对外扩大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欧共体为核心,经济区为中间层,东欧为外层的“三个同心圆”战略中占据特殊地位。
今年以来,联盟国家向欧共体靠拢的趋向更加突出。继奥地利、瑞典之后,芬兰、瑞士、挪威政府分别提出了加入欧共体的申请。冰岛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民意测验的结果表明,百分之五十点四的人认为,二○○○年前冰岛将提出加入欧共体的申请。联盟成了一个搭乘欧共体列车的“候车室”。
联盟的机构也已作相应调整。五月二十日在雷克雅未克举行的联盟部长会议认为,应该加快在法规、管理体制等方面面向欧共体的调整。会议决定在布鲁塞尔建立与欧共体相应的组织:监察委员会、法院和一个常务委员会。联盟设在日内瓦的主要机构的一部分也将在短期内迁移到布鲁塞尔。联盟国家还分摊了用于支持欧共体欠发达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基金。联盟国家与其说是在改建联盟的大厦,不如说是在架设一架通往欧共体的桥梁。
从欧洲一体化的发展看,西欧国家的经济已经联结为一体,其中一些倚重于外贸的中小国家在经济、外贸、金融等方面已经很难维持独立决策。经济集团或区域组织内部需要更多的相互协调和超国家决策。因此,舆论认为,在是否加入欧共体的问题上,大多数联盟国家选择的余地已经很小。
按照协定,未来经济区的多数立法将由欧共体确定,联盟国家必须依照欧共体的基本法规修改本国法规。在某些方面联盟国家的企业仍不能完全享受同欧共体成员国企业一样的待遇。联盟国家如果在决策方面一直处于附属地位,将很难保证自身利益。
联盟国家迈向欧共体同欧共体走向《马约》一样,同样面临着一体化和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的矛盾。在这方面,联盟国家人们的忧虑可能更甚于欧共体国家,一是他们大多为中小国家,二是又大都有着中立的传统。如同《马约》受阻于丹麦公决,联盟国家批准协定的进程当然不会一帆风顺。
欧洲经济区的协定须经十九个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审批后,方可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近半年多来,联盟各国就此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挪威、瑞典等国议会辩论这一问题时,时间之长超乎寻常。丹麦公决和金融风暴更加重了人们的忧虑。挪威、芬兰、瑞典等国的民意测验表明,对加入欧共体持反对态度的呈上升趋势。十二月六日,又传来瑞士公决中反对者以微弱多数获胜的消息。协议已不可能在明年年初实施。
一年来的情况表明,欧洲一体化的航船已经驶入了一个艰难与曲折的阶段。建立欧洲经济区过程中的问题和欧共体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阻力连为一体,相互影响。欧共体不解决在深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就很难推动一体化的扩大,促进经济区的建立。而联盟国家如何克服瑞士公决造成的困难,实现与欧共体共建欧洲经济区的目标,不仅影响着联盟成员国加入欧共体的进程,也影响着欧共体深化一体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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