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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天然气输港购销合同签字1996年起向港每年供气29亿立方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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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1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南海天然气输港购销合同签字
1996年起向港每年供气29亿立方米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南海天然气输往香港的销售购买合同今天在澳门正式签字。
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阿科中国有限公司及科佩克(中国)有限公司组成的卖方与香港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签订的南海崖13—1气田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合同确定,1996年1月1日正式向香港供气,年供29亿立方米,供新建的240万千瓦发电厂使用;同时,每年还将向海南省供气5亿立方米。
位于海南岛以南90公里的崖13—1气田,是1983年6月中外合作勘探发现的,天然气储量为1000亿立方米,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大气田,现已投入全面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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